羅馬書2:25-29

By: Sam Huang 

「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禮固然於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。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 因為外面作 猶太 人的,不是 真 猶太 人;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 真 割禮。 惟有裏面作的,才是 真 猶太 人; 真 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神來的。」

羅馬書 2:25-29 

想像一個狀況,你今天是一個億萬富翁,但不幸地,得了絕症,你的底下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親生的,一個是領養的。你正在思考自己的遺囑怎麼寫,要怎麼樣分配自己的億萬家產。你的親生兒子,雖然長得像你,從小就受嚴格的家規管教,但卻厭煩管教,導致行為一點都不像自己,更因貪玩,想要追求自己的生活。好幾年前就離開了家,直到最近聽聞自己的父親/母親病了,才回到家裡想要盡孝道。但另外一位領養的孩子,雖然長得跟自己不像,但卻從小遵守家中的教誨,行為舉止像極了自己。直到你在病床上奄奄一息,在旁守著的依然是他。

你知道自己的遺產要交給誰了嗎?

主題1—真割還是假割

從剛剛的例子我把兒子分成親生的和領養的,而經文中也有一個清楚的二分法。就是受割禮的,和未受割禮的。這邊你必須先初步了解割禮的背景,會更懂得保羅對猶太人做這比喻的象徵意義。

割禮的要求來自創世記17章

「神又對 亞伯拉罕 說:「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;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 你們都要受割禮 ;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」—創世記 17:9-11 

割禮(割包皮)對猶太人是一個上帝親自與他們立的約,是一個證據,在男性的重要部位上割去一層皮,或許有象徵上帝要我們脫去罪惡的意義,但我自己本身是有割過包皮的,我可能不明白這層包皮象徵我的罪惡,但我只知道一件事,就是我割完包皮的兩個月內,我很痛。(而且我是小學1年級割的,到了現在33歲,仍然記憶猶新。

上帝透過要以色列人行割禮這件事情,讓他們永遠記得自己是屬於上帝的。於是,要敬畏。不要亂來。

保羅在第25-26節經文對羅馬教會的猶太基督徒說:

「你若是行律法的,割禮固然於你有益;若是犯律法的,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。」

「所以那未受割禮的,若遵守律法的條例,他雖然未受割禮,豈不算是有割禮嗎?」

這邊有一個原則,就是割禮有真有假。

以色列人從以前就有律法來約束,清清楚楚,可以明白神的誡命。因此,透過遵守律法表面自己是上帝的人,這樣的人行割禮,是好的。但假若這樣的人他不遵守律法,抵觸了上帝的教導,這樣的人行割禮是假的,沒有用處,跟沒割一樣。(就像我一開始舉的親生孩子的例子

外邦人,也就是未受割禮的人,從小沒有律法的教導,但因為順服且信靠上帝,行了律法上的誡命,雖然他沒有受割禮,但比前一個有割的人更討上帝喜悅,簡直就是真的有割。(就像領養的孩子)

我們當中或許真的有割包皮的不多,但….

應用:你的好行為是因為愛上帝的緣故所做的,還是想要得到好名聲才做的?你待人客氣,熱心助人是為了人的稱讚還是因為敬畏上帝?你的奉獻是為了證明自己有能力,或者是想要上帝反過來祝福你更多,還是為了要敬拜祂,單單的感謝祂。

主題2—誰真正有資格大聲

「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」

羅馬書 2:27 

保羅在這邊指出當時猶太人為人詬病且眾所皆知的錯誤。有儀文就是有白紙黑字的律法,割禮就是猶太人有外在遵守律法的要求,但在內心不順服上帝,干犯律法。

在前幾節經文保羅有舉幾個例子。

「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 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 你指着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、玷辱神嗎?」

羅馬書 2:21-23 

這邊的狀況比假冒為善更嚴重,根本就是「知法犯法。」

於是誰有資格大聲?就是那些雖然沒有行割禮,卻反而能遵守律法要求的人,因為他們真正行出律法的意義。

但我必須說,我們每一個人在這邊不該竊竊自喜,好像認為自己沒有偷竊,yes. 沒有犯姦淫,yes. 沒有拜偶像, yes. 沒有被判刑,yes. 

其實我們上述這些全做過了。

你有沒有遲到過?你偷竊了,你偷了別人的時間。

你有沒有在路邊看到美女或帥哥起了不好的念頭?在耶穌的標準,你犯姦淫了。

你有沒有在該讀聖經的時間拿去做別的娛樂?聽音樂、看電視、打電動、滑手機?你拜偶像了,因為你正在用這些娛樂取代上帝。

最後,雖然你沒有犯過滔天大罪,但你最後依然得死。因為你不是被法官判刑,你是被罪惡判刑。

我好像講了一個很糟糕的壞消息。

但福音是好消息。因為我們有耶穌。

耶穌跟經文27節的對比是什麼?

「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,若能全守律法,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?」

羅馬書 2:27 

1. 耶穌受割禮。他是猶太人。

2. 耶穌能全守律法,更進一步的,他滿足律法所有要求,包含上帝對罪的憤怒,他也為你承受了。十字架就是證據,他在上面死了,成全了罪的代價。

主題3 —你要得誰的稱讚

「因為外面作 猶太 人的,不是 真 猶太 人;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 真 割禮。 惟有裏面作的,才是 真 猶太 人; 真 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神來的。」

羅馬書 2:28-29 

真正的割禮,也就是真正的信靠。你的服事也是,不是站在台前,就是很敬虔。不是主日全勤獎,就是好基督徒。不是奉獻給得多,就是愛神更多。

你的心中如果沒有產生對上帝的敬畏,信靠。沒有因為耶穌的愛而產生真實的感謝。行為是不會讓你得到身分的。

但如果你到現在,來教會一段時間了,卻沒有參與在服事當中,你該好好想想是什麼讓你卻步了。是什麼讓你覺得自己很愛上帝,卻沒有辦法犧牲自己的時間,早點來教會,或是花時間跟人讀經。沒辦法犧牲自己的面子,跟家人朋友傳福音。

你要得誰的稱讚呢?從人而來的稱讚。人只看到你外在的行為。就斷定你是不是好人。

從神而來的稱讚,給你永生。因為祂看見了你因著信,而領受了得救的恩典。祂也看見你的行為是真的,證明了你所信的,也是真的。

讓我們一同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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